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职称评聘体系,规范学术业绩等级认定及量化标准,充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,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内容
本次重点围绕职称评聘办法、学术业绩等级认定及量化办法等相关内容,面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。凡涉及职称评聘的资格条件、评审程序、业绩认定、量化标准等方面,均可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办法,广泛征求意见,意见建议要具有代表性,要站在学校高质量发展全局的高度。
2.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全校辅导员评审方面的意见建议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意见征求工作,以对学校和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,认真组织、周密安排,确保意见征集工作务实高效。要引导教职工立足学校全局,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。
学校拟于下周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,听取各学院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情况。同时请科研处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、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人事处
2026年3月25日